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孩子未成年之前,有监护权的人有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监护权。一、变更儿童监护权的法定情况(1)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儿童的;(2)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儿童行为,或与儿童一起生活确实对儿童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3)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养育(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一方或双方的情况下抚养能力发生了很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孩子监护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但是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抚养权变更,都有哪些情况?
抚养权变更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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