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独生子女费标准:每月3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5000元,若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退休人员领取公司一次性补偿金要不要缴个税
如果属于正常退休,用人单位没有违规的地方,是无需支付给劳动者经济偿金的,所以这个问题本身是不存在的。当然,不排除有些比较善良的用人单位,愿意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给即将退休人员一笔费用,那么计算个税的方式同前。如果遇到更加土豪的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前述标准。那么,用一次性经济补偿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用月薪计算个税即可了。(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五条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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