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流程有哪些
申请申请
受理符合认定条件,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认定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理进程查询
办理结果《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存底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二、赣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赣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赣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医院病历资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
《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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