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讯网购近年备受消费者追捧,有网店店主借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对一起网络销售涉假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彭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
据检察机关查明,周某和彭某是一对情侣,两人在网上开店已有4年,网店人气一直较高。去年9月,两人先后成立了3家公司,在淘宝网上新增香港CUSTO专营店、Levis森磊专卖店、爱淘服饰专营店3家网店,打着正品旗号销售假冒Levis等品牌牛仔裤、T恤。去年12月,Levis注册商标权所有人向成都市警方报案,警方随即在两人租用的仓库内查获了假冒Levis商标的上衣外套及T恤26163件、牛仔裤9283条,标有Levis标记商标牌6.19万张,货值共计137.6万元。经查,周、彭两人并未取得Levis注册商标权所有人授权,其所售Levis商品均为两人通过私下渠道购得的假货。
今年10月28日,温江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周、彭两人的上述网店在依法被查封前已累计成功交易15825笔,交易金额总计352.92万余元。鉴于此,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周某、彭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
●律师提醒
网店适用法律与实体店一致
网店和实体商店一样,一旦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被认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律师邓明攀表示,网上购物是近几年来新兴的交易方式,从适用法律上来讲,网店与实体店是一致的。以本案为例,被告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在法律适用上,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量刑。
邓明攀说,鉴于目前专门针对网络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尽量通过截图等手段及时保留相关购物证据,以免事后取证困难。针对不少网店所谓的正品、厂家授权、假一赔十等宣传及承诺,消费者切勿轻信,最好通过拨打厂家售后服务电话、登录厂家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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