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不同于盗窃原条款的规定,只要实施上述行为,就构成盗窃。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应宽于普通盗窃的定罪标准。在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将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与犯罪既遂标准混为一谈,导致司法人员面临的新问题。一、在实践中,关于入户盗窃的犯罪既遂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入户既遂说,一种是盗窃既遂说。(一)入户既遂说,入户盗窃是行为犯。行为犯的既遂是以实施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准。具体到入户盗窃,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进入户内,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的实施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也就是说,入户盗窃应该以是否入户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行为人即使入户后没有实际取得他人财物,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二)盗窃既遂说,入户盗窃是结果犯。一般的观点,盗窃是结果犯,入户盗窃是盗窃的一种特殊类型,所以入户盗窃也是结果犯。结果犯的既遂是以结果为既遂标准,具体来说,入户盗窃是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只有在实际取得财物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是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际取得财物,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盗窃罪入户盗窃也可以根据数额不足定既遂吗
入户盗窃可以不根据数额定既遂,只要有入户盗窃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第二款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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