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续展,是指权利人在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期满前六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要求继续在海关备案有关知识产权。续展记录由知识产权人提出。权利人申请续展备案时,应当提交续展备案申请书,并提交知识产权仍然有效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续展申请书必须在原备案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逾期6个月的,海关总署不予受理。备案续展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后提交的,因原备案已失效,不存在续展问题,权利人只能重新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因此,权利人应当把握申请时间,海关总署收到权利人续展申请后,在原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决定是否续展,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人。海关总署决定不予续展的,申请续展备案的,还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和续展自海关总署批准之日起生效海关总署批准备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自海关总署批准备案后有效期不足10年的,以知识产权有效期为准;超过10年的,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记录的最长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续展申请,并附有关文件。续签记录的有效期为10年,自原记录期满次日起计算。知识产权的有效期自原记录期满之日起未满10年的,续展记录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以便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具体内容,需要提前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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