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或者医疗诊断证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或者医疗诊断证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公司可能会试图推卸责任,但员工可以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工伤权益人主张权益的重要程序,但工伤认定时间限制较长,给工伤权益人带来很大的不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认定时间限制为30日和1年。
工伤认定是工伤权益人主张权益的重要程序,但工伤认定时间限制较长,给工伤权益人带来很大的不便。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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