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争议,医院推卸责任,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一、发生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过错鉴定费由谁支付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按照过错责任的一般要求,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诊疗过错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可以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患者在申请鉴定时应该预交鉴定费用。
最终鉴定费用按照原被告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三、怎么确认医疗事故责任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一般是医疗机构。根据规定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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