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事宜圆满解决之后,如对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提出异议,可采取以下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需准备好相关诉讼文件,包括起诉状、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受损权益的相关证据资料。
其次,应将上述材料提交至被告人常住地的人民法院,启动法律程序。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理有着平等协商的权利,若无法达成共识,则该类争议将移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此时,支付给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及给予女方适当照顾的需求,以及对无过错一方权益的保护,通常成为主要考虑因素。
经过慎重全面的考虑与分析判断,人民法院会依照公正公平的司法原则给出恰当合理的审判结果。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全文3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