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领取流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领取流程:由自己带着身份证,到交通部门直接领取或者无需自己领取,交通部门直接送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签字有效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也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不签字,但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对其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都在吗
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都在场,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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