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债务人未积极还款时,担保人能不能拒绝履行担保责任,其实就看履行的担保责任确定。
1、一般担保
约定为一般担保的,担保人承担的一般责任,属于补充性的。债务人还没还钱时,债权人需要先积极找债务人还款,并且已经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并且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还没拿到钱,那么接着就可以找担保人还款。
2、连带担保
担保人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务到期时,担保人将跟债务人承担相同责任。此时,债权人即可以直接找债务人,也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还款。
一、欠款人和但保人法院是否可以同时执行
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同时执行。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执行顺序有两种:
1、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此时,当债务人有财产可以清偿时,担保人的财产不能先执行。
二、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法律风险有什么
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如下:
1、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损失;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