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应继承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遗赠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免费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3、性质不同;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5、适用范围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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