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此类情况下退款并非不可行。在支付费用后,如尚未实现相关检查及诊疗服务,便具备申请退还部分款项的合法性。因此,对于此类问题无需过分担忧。任何未提供预期医疗服务且有收据为证的情况下,医院均应依法依规进行退款处理。通常而言,大型综合医院的收费标准较为合理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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