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需要的资料有: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2、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阐述复审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个人提供个体户执照和身份复印件签字,
公司提供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果需要委托代理机构,还要有委托书。
商标复审期限多长时间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1、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尽快的准备复审材料。
2、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
3、复审是一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而不是驳回就死路一条。
4、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
5、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电子文档,录音资料等形式。
6、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
7、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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