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为报案人,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向警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控告人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于当事人本人,派出所可以传唤或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家属可以向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是否涉及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如涉及刑事犯罪,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那么刑事立案需要什么条件呢??基本条件有两个。第一,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一定的事实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包括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准备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走失多久派出所立案
走失多久派出所立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人口失踪后警局一般24小时内立案,但是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公安机关是要立即出警处置,认真核查甄别。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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