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疗参保人门诊抢救医疗费报销流程
时间:2023-05-30 11:34:26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门诊抢救医疗费报销流程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2.《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社会基本实施细则(东[2013]64号)第八条。

申请条件

参保人在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按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门诊抢救病历;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若无,必须提供门诊处方复印件,注明各项目收费金额,加盖医院收费章);

4、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复印件;

5、患者本人身份证或。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抢救:

(1)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

(2)在门诊挂号处挂号,就诊后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等,现场办理结算报销;

(3)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取回医疗收费收据。

2.参保人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在就医后30天内持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医疗收费明细清单、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费处

办理时间

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相关表格下载

温馨提示

全文5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费 最新知识
针对东莞医疗参保人门诊抢救医疗费报销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东莞医疗参保人门诊抢救医疗费报销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