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与公证的区别和联系
时间:2023-07-03 11:23:41 3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2、保全措施不同;3、保全的对象不同;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四、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诉讼指向的财物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因此既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又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销毁证据证据保全的条件

什么是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谁可以提出证据保全

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

在什么时间提出证据保全

当事人证据保全的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是一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但举证期限延长或发现新证据的情况除外。

申请证据保全要满足哪些条件

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2、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据。

3、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申请证据保全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申请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事项

1、对于是否需要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也可委托专业律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保全证据要全面。证据是互相联系的,在保全某一证据时,如果不注意同时保全与它紧密相连的其他证据,则可能失去保全该证据的意义,被保全的证据也不能全面证明一个完整的案件事实。

3、采取证据保全申请要及时进行,使证据做到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证据的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其证明效力。

证据保全在民事苏中中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证据能够帮助我们在诉讼中建立自身的正确地位,能够证明我们在其中的一些事宜,民事诉讼法销毁证据的话,我们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需要掌握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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