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支票不应该收?
根据银行的规定,有些支票由于手续或未按银行规定填写支票而无法领取。出票人的支票一经收讫,就有可能因无法兑现而遭受经济损失,出票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付款人将承担损失。有些支票不应收取:
1。对于没有签发日期的支票,最好不要接受。
2。填写金额处:支票正面金额栏中缺少“元”字的,不予受理。
3。未经签字盖章的支票不得承兑,银行有理由拒绝付款。空白签章的支票为“残缺票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4。发票有签名或者盖章,但有歧义的,不予受理。这种签章不清的支票不具有法律效力,银行经常予以退还。如果你想成功地兑现,你必须要求出票人盖章,然后银行才能承兑。签章位置应正确,并应放在支票的出票人一栏。如果放在其他地方,就不会产生签章的效果,属于不合格检查。
5。出票日期改写后,未在改写处加盖印章的,不予受理。如果不盖章,银行将退还支票。
6。支票的签章上只有出票人的指纹,没有其他签章,所以最好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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