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继续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3、若在首次缴费后发生变化,需重新提供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其中之一),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