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一种保险政策,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以上就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怎么样规定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一、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自2020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49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一、湛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月,下限为292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9014元/月,下限调至3803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1410元/月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529元/月,下限为4674元/月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7529元/月
二、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分为7个档次,分别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233元的60%、80%、100%、150%、200%、250%、30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合适的缴费当地缴纳社保费用。
三、温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参保当月开始按月缴费,不允许往前追补。根据国家、省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减轻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原有规定的60%保持不变,上限则按规定调整为规定的300%。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即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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