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务人申请破产提供材料
通常债务人自行主动申请破产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破产申请书;
2、企业债权情况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详细情况;
8、企业债权情况表;
9、企业债务情况表;
10、企业担保情况;
11、企业应说明发生的诉讼情况。
鉴于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涉及到许多专业问题,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之前聘请专业律师先行进行破产策划。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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