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多久法院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完成案件的受理工作。这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应遵循的标准流程。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这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比如经本院院长批准。
此外,《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意味着,虽然原则上法院应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申请人有权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二、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执行费用谁出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的执行措施有哪些
具体的执行措施有: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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