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无罪释放的手续有: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立即释放;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
4、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通知释放;
5、看守所监管的决犯服刑期满的。
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假如刑事拘留以后又被无罪释放的,其实当事人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随便对公民采取刑拘措施,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到了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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