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海沧低收入怎么认定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出申请的前12个月内,扣除自付医疗费用或全日制学生教育学费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现为人均月收入1440元),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原执行的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标准由市民政局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请示市政府后发文确定。修订后,在《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财产标准按低收入家庭月收入标准的24倍(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48倍,现为人均34560元)确定。
需要申请低收入认定的居民,先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等候初审环节结果即可。
二、什么是低收入认定
民政部表示,目前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主要是作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保障的依据,以后将有望扩大到社会救助等其他保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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