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以下是北京最新公证办理流程:
1、持身份证件在会员登记处登记。
2、凭会员编号在咨询台领取排队编号。
3、等待叫号。
4、持会员编号条面见公证员。
5、填写公证申请表。
6、公证员审查申请表及您提供的相关材料。
7、确认受理您的申请后持受理通知单到收款处交纳公证费。
8、将交费收据第四联交公证员,保留第三联作为领取公证书凭据。
9、持交费收据第三联及受理通知单在出证日到发证处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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