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脱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离监管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目的。
脱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判断行为人是否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需确定行为人是否是“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外,还需要确定其是否被关押。而要确定行为人是否属于“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其刑罚执行或者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整体状态考虑,不能仅仅看行为人脱逃当时暂时的状态。我们不能因其具有暂时的人身自由,而否定其“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身份。
脱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羁押和监管秩序。保外就医罪犯,只是暂时将其放在社会上(主要是其居住场所)由有关部门监管,居住场所应视为司法机关监管场所的延伸。脱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脱逃行为,即行为人从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少管所、劳改农场以及其他合法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脱逃的行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全文7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