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商的权利:
1、有权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2、对于违约或损害经纪人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人有权通过留置资金、证券或司法渠道要求其履行或赔偿;
3、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什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2、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二、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抗辩权的履行必须符合下列适用条件:
1、双方必须互相负债;
2、两项债务必须按顺序履行;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当事人有相互负债的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证券客户受欺诈是什么意思
证券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具体包括: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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