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购买住房并缴纳一定金额,即可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需提交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经过受理、审核及审批,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即可办理后续手续。
外地人想要在武汉买房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就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也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购房落户流程:
1、提交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审核及审批;
3、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后续手续。
武汉非农业户口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武汉市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农业户口的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武汉市居住证;
2. 在武汉市办理了房屋租赁关系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 在武汉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4. 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
5. 在武汉市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6. 在武汉市办理了房屋登记备案。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非农业户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在武汉购买房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及总价超过50万元,或者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及总价超过20万元。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及审批、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和办理后续手续。非农业户口的办理需要满足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关系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参加社会保险和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条件。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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