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股除权价格的计算公式=(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一股的所配股数*配股价)/(1每一股的所配股数)。
2、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价)/(1配股比例)。
3、配股不是分红,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一、配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1、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通常为10个工作日(该认购期可调整),券商在配股认购期限内提醒投资者及时认购,投资者超过配股认购期限被视为放弃,不能补认购。
2、投资者于认购期间内,通过电话委托或者通过券商柜台报盘认购配股,认购的具体运作程序与委托买入股票的程序相似,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股数量。
3、配股报盘指令发出,可以撤单。
4、每日收市后,券商要根据结算公司通过通讯结算系统发送的确认和不确认数据检查报盘认购的配股是否获得接受,对于未获确认的认购,应查明原因,在次日及时予以补报。
5、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配股,由股东到配股说明书指定地点认购缴款。
6、投资者应清楚股票的准配数额、配股比例及尾数处理办法,投资者只能根据实际可配售的股数认购,只能认购等于或小于可配售额数的股份,否则有可能因委托认购数量过大而被交易所拒绝,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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