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城镇死亡赔偿金有区别吗
一、农村和城镇死亡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一)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根本属性上讲属于人身损害的范畴,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赔偿金基数的确定。按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2、赔偿的年限。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超过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
3、例外情况。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况,即受诉法院的标准如果低于受害人住所地标准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按受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比如,北京的一农民在新疆某地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的,北京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肯定是高于新疆的标准的,故可以按北京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计算的方式:
1、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60。
3、7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二)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1、赔偿金基数的确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
2、赔偿年限。与农民的计算方式一致。
3、例外情况。与农民的例外情况一致。
具体计算方式:
1、60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
2、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60。
3、7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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