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代签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和隐患
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工程合同代签的后果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4.行为人有代理权,且行使代理权未超过权限的,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二、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包含:
(1)应明确约定开工、竣工的日期、办理手续、签署文件;
(2)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
(3)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三、工程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2.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则承包人应该予以拆除,并向发包人返还已付工程款。
(3)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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