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房没交房法人代表换人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其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不得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商品房没有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开发商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买商品房遇到逾期交房
1、延期交房的认定: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1)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2、延期交房的法律后果:(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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