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婚案件之中,原告被告双方应当到庭。并没有法律规定孩子也应当到庭,尤其是年龄比较小的孩子。如果孩子的年龄超过了8岁,需要向法院表达自身的意愿,那么可以出庭,但是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法院要求出庭,孩子也是可以拒绝出庭的要求。
一、离婚开庭双方必须在吗
离婚案件与商事案件不同,牵涉到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未成年子女。权益重大,为了便于法院查清事实作出适当的判决,法律对双方是否参加庭审做出了严格的要求。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包括原告和被告)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那么如果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诉讼法对原、被告不出庭进行了不同的后果设置: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不出庭的后果简单说就是:原告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出庭,会缺席判决。从另一个层面讲,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无论是想离婚还是不想离婚,其实不出庭都不是达到诉求的好办法,还是应该积极参与庭审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充分举证。这样既可以充分保障自己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又便于法院查清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二、离婚诉讼原告是否一定要出庭
离婚诉讼原告必须出庭。如果原告经过传唤无正当具有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案件。不过如果原告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者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在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了代理人后可以不出庭。这里所说的特殊困难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法院原告是否可以不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但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基于双方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因此并不存在涉及当事人人身权益的部分,所以原告本人不到庭而由其委托代理人到庭也是可以的。当然如果原告没有委托代理人且原告不到庭的,法院会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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