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会导致离婚协议失效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
1.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
2.离婚协议中对于一方进行了限制,比如限制对方再婚;
3.离婚协议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比如通过签订协议侵犯第三人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孩子抚养问题;
5.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6.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7.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8.精神损害赔偿。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执行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能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2.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4.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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