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资料。办结婚证,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结婚登记机构办理。具体资料如下:1、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双方当事人无近亲关系的医学证明;2、若属于涉外婚姻的,外国人一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领结婚证需要带啥
领结婚证需要带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是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全文9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