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以通过协议及法定方式撤销或终止该合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如依据相应条款选择停滞履行其应负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告这一事实。假设在此之后,对方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足以保障合同的继续履行,则应当恢复正常的履行过程。然而,若在中止履行后,对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重新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并且也未能提供合适的担保措施作为替代解决方案,那么,此时就代表其已通过自身行为表达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因此具有恢复费用的中止履行的那一方,被允许撤销以及要求对方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协商达成共识,进而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同样地,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设置某个特定情境,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和依据。当设置好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拥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涉及到房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问题等方面,那么违约责任将由开发商来承担,购房者可以选择申请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