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中过失犯罪的特征是什么。有必要预见到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应当预见”也指行为人的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预见义务”是指行为人根据行为的具体情况,有预见其行为可能损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体现在医疗事故罪中。行为人在实施相关行为时,除社会共同生活规范要求人们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外,还有义务预见可能对社会结果造成的危害,主要是指从事工作的人在进行相关行为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有义务预见该行为可能损害社会效果。“预见能力”是指行为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有害社会后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在医疗事故中,在分析行为人对自身行为的危害结果是否可以预测时,首先要关注当时的具体情况,如医疗条件、医疗环境等,然后根据医务人员的主观特点,如年龄、工龄等医学时间、专业知识水平、专业熟练程度等,分析他们对这一结论的理解,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可以预见果果的发生。
3。应预见而不可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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