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联合颁布了《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它的颁布,填补了我国邮政业国家职业标准的空白,为推动邮政业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建设技能型人才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成为对快递业务员进行鉴定和考核的唯一依据。这对于加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设,依法实行快递就业准入;有利于建设一支专业化,技能型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该标准以整体性和适用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相结合为原则,将快递业务员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业务师(技师)和高级业务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分别从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为快递业务员的技能发展打开了成长的通道。目前,与《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相配套的教材、题库、操作考核大纲的编写建设工作已经启动。近期,国家邮政局正在全国有重点地选择部分省(市)邮政管理局作为试点,组建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快递业务员初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在明年初展开。
2007年5月,国家邮政局开始启动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课题。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处的指导下,《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先后通过了初审和终审,并于2008年7月完成了最终的报批稿。《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历经数十次的论证、修订和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做到客观反映快递行业的职业发展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国家邮政局特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作为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课题的项目组和专家工作组进行研究。专家工作组多次深入快递企业收派网点、分拣处理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吸纳了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企业在内的快递企业先进的、科学的有关员工培训及生产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经验,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的影响,为标准的制定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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