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月1日起,贵阳市将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全部覆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每一户农民都能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报销的实惠。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起贵阳市农村将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带来的困扰。贵阳市实行政府支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每人每年交纳参保费10元,市、县财政匹配每人每年35元专项补助资金,30元直接用于补偿,另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参保农民可以就近在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当场减免。转诊至县以上医院就诊的农民,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凭发票和处方按规定比例报销。
据了解,近年来,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二元结构日益凸显,目前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已近万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200元,年收入825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还有20多万人,因此贵阳市率先在农村人口中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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