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决于拆迁安置房的性质,若是在国有土地上的则有效,若在集体土地上,无法转给外人的,则无效。
一、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看该房屋是否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和是否达到可以上市交易年限。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集体土地是拿不到房产证的,除非进行土地性质变更。
三、安置房买卖是否要符合法律要求
买卖安置房的行为不违法,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安置房如果有房产证就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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