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先偿还所有债务。
现行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途径:
第一种方式是在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
而第二种方式则是单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上述哪种离婚方式,均无需预先清偿一切债务作为基础条件。
在婚姻关系有效存在期间所积累的债务,双方有权通过磋商来妥善解决;
若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