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欠条,如果内容与原欠条完全一致,只是签署时间不同,不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反,如果其内容与原欠条有重大差别,或者新增了其他债权债务,改变了原来的法律关系,则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确实需要更换,建议新旧“条子”都要保留,切不可将旧“条子”返还对方或销毁,或者只让对方在旧“条子”上签字确认即可,不必写新“条子”,否则可能会给自己的维权造成重大法律障碍。
一、借条有效期过了如何处理
借条有效期过了处理方式: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双方就原借条和欠条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的通知。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与收据的差异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3、诉讼时效不同。4、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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