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包工程的,到了验收的时候也差不多该支付工程款,或者有预付工程款约定的,即使未完工也可以主张工程款。但是,这个时候发包的人拿不出工程款,或者双方因此产生其他纠纷的,那么就会引起工程款纠纷。
一、不具有资质吊销工程款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何起诉拖欠工程款的人
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在此类诉讼中,原告如果是承包人,则被告应当是发包人;如果原告是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可以一并起诉违法分包或转包人和发包人。至于管辖法院,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则按照约定管辖确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
三、分期支付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起算
当事人约定工程款以进度款分期支付的情形属于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形,工程款支付请求权是一笔债权,应适用一个诉讼时效起算点,因此,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及司法意见,应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支付请求权之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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