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继承的相关规定,如果人死了,其子女是否需要还债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子女不主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则子女也不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2、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子女需要概括继承父母的债务,但是只需要在父母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民法典已有一儿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收养人只有有一个子女时,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有两个子女的,不能再收养,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