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公司注册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3-07-17 14:12:13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应遵循《合伙企业法》,其中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伙人方面,必须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共同设立。其中应至少有一个为普通合伙人

2、协议方面,必须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3、出资方面,需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

4、名称和场所方面,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必须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项:“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以有限合伙企业运营的工厂,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全文7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有限合伙公司注册的资格要求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有限合伙公司注册的资格要求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