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23日讯(记者张博徐新东)“把车停到自家楼下,咋还被偷了?”23日一早,家住李沧区翠湖小区4号楼的姜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663反映说,自己丢车后想去物业调取监控录像,物业工作人员却以“录像坏了”为由拒绝。目前,姜女士已经报警,警方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2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李沧区兴城路翠湖小区4号楼楼下,“22日晚上9点多我就把车停在这个车位上了。”姜女士说,由于年前小区内曾有人丢过车,所以最近他们比较谨慎,一直将车停在自家楼下,没想到还是没有防住小偷。“23日早晨7点多,我下楼的时候,发现我们家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不见了。”姜女士说,他们家有两辆面包车,一并停在了小区4号楼楼下的停车位上,结果银灰色的面包车被偷走,另外一辆红色的面包车也有被撬过的痕迹。随后,姜女士拨打110报警。
姜女士说,她随后找到小区物业,希望能够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结果物业的人和我们说监控坏了。”姜女士气愤地说,她每月都要交物业费,丢了车以后物业却不管了。记者在姜女士所居住的4号楼下并没有看到摄像头,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同样称监控坏了,没有办法调出。
全文4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