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何用处
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以下几点用处:
1.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政策;
3.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享受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以连续参加我市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或办理就业登记6个月以上为凭据,失业后180日内可以由本人在常住地(指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登记,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一寸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
未进行过就业登记的,出具本人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凭证;与用人单位(雇主)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雇主)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解聘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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