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再婚视为放弃抚养权吗
民法典规定,再婚不是视为放弃继承权,结婚和享有继承权都是自然人的一种权利,再婚和继承遗产并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二、父母再婚后去世留下的遗产怎么继承
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通常都是一样的,遗产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2、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按以下顺序来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也存在不均等分配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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