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资料: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二)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三)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四)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一、医疗保险多久才能生效
(一)职工医疗保险当月购买次月就生效。
(二)居民医疗保险在每年的的9-11月购买,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连续购买就永久有效。
(三)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购买的时间错过以上购买时间就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一)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二)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三)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四)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五)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六)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七)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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