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承租人本身没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之外,其他补偿应该属于承租人。现场拆迁有6个补偿项目,除非在签订租赁协议时约定,否则拆迁租赁双方将分割补偿。例如,只租赁土地,撤去时可以获得现场重置价格、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的转移费、机械设备等相应的补偿。如果租赁是现场,土地和现场的补偿不属于承租人,除非放弃其他补偿,否则应属于承租人,停业损失属于实际经营者。如何确定实际经营者?实践有两个观点。一个观点是实际经营者正常纳税,取得营业执照实际经营的人。但是,实践认为房东的租赁行为也是经营行为,双方向法庭提出分割诉讼时,向房东提出30%-50%的认可。有些地方认可房东的租赁行为,即使没有取得房屋租赁的许可,租赁行为也是生产经营行为。
承租人要履行哪些义务
1、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2、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
3、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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